前庭功能检查系统、中央工作站系统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年**月**日
一、合同编号: JH**-******-*****-***-***
二、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
四、项目名称: 前庭功能检查系统、中央工作站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辽宁鑫亿康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街道大陈相屯村凤山路**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保修期从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我公司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承诺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将支持****小时的热线支持,如需到达现场,供方将在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我公司将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在设备安装后对使用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与讲解,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与使用。
履约要求: *、质量保证期为设备验收合格后*年。*、支持****小时热线,现场支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备有专职维修工程师。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并提供替代设备。*、培训人员现场培训使用人员操作与维护,直至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
履约地点: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七、验收日期: ****年**月**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均可、刘洋、李维祎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