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台江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废标理由:因项目经理未提供材料,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福州榕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通过符合性评审。
采购包*(台江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陈英丹、黄兴文 |
评审专家: | 谢喜平、刘德胜、郭海生、邱传兴、黄挺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台江区文化活动中心和台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项目:*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如下:福州榕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序号*项目经理未按要求提供材料,属于《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流标处理。
地址:福州市台江路**号台江区政府机关大楼八层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号新店镇综合文化站二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琳、许秀娟、黄小娟、王珊珊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