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 年 * 月 **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慈利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 系 电 话: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宗海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
郭儒从(郭如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慈利县零阳街道琵琶村 |
************JC***** |
***.**m * ( 宗地面积) ***.**m * ( 房屋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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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号(已遗失)、准修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慈规私*******号、核实意见书 |
慈利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