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太原市中心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医保智能监控二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太原市中心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医保智能监控二期及相关服务采购。
*.合同履约期(交货时间):确定中标后,中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日历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太原市中心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太原医院)指定地点
*.质保期:提供*年硬件维保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秒到****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