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年*月(第*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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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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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 | *.供货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供货单位根据甲方需要,将食材按所需数量配送到制定地点,配送过程不计运费。 *..配送的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粮油、蔬菜、肉、蛋、奶、干货、调味品等)应保证食品安全。若因乙方提供食材导致食物中毒,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食材送达后,有甲方食堂管理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计重,并在采购凭证上签字确认。 *.乙方所配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并随市场波动进行调整。 | ***.** | ****-**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睢宁县税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