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亿元。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为***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三联村、妙山村范围内,具体位置为沈海高速以西,北上线(S***)以北,与慈城收费站及进出匝道围合区域,地块内有一条拟建铁路穿过。
*、采购预算:**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的咨询工作,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筑设计方案被政府部门审批通过为止。在提供建筑设计方案送审稿后**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报告。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代理人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供应商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号宁波农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兴大厦**楼****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万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七、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北部综合保供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中山东路***号东航大厦****
联 系 人:吴瑾婷、周旭东、陈文昌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