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
名称
服务
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
小车定点维修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
湖北
武汉
与成交单位签署“*+*”模式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合同期满前我部组织对服务保障情况组织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达到**%以上且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可以续签*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年。
*
大车定点维修服务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我部约有**台在用公务车(均为燃油车),其中小轿车、商务车等小车约**台,交通车、运输车等大车约**台。本项目共分为*个包,分别为包*:小车定点维修,确定*个成交供应商;包*:大车定点维修,确定*个成交供应商,*个包对供应商的资质和项目技术参数标准、服务要求均相同。报价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个包报价,但只能作为其中*个包的成交供应商,如*个包经评审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同一家,则该供应商确定为大车定点维修成交供应商,小车定点维修的成交供应商顺延至该包评审排序下一名。包*每年预算为**万元、包*每年预算为**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 * : ** 至 ** : ** ,下午 ** : ** 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