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会治理物联网交互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黄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共黄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黄山市综治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黄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社会治理物联网交互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社会治理物联网交互平台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黄山市社会治理物联网交互平台的高效、平稳运行,为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供高效、畅通的运行保障,需要专业化技术团队对现有的系统运行进行专业化的运维服务,利用高质量及专业化的运维服务,为系统提供软件维护、系统升级优化、技术支持服务,为黄山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稳定的服务保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所维护的网格化管理系统为全市基层治理工作的重点应用系统,系统需常态化及时响应工作需要、政策法规及网格划分而进行调整修改,非承建单位无法调整修改系统代码层级功能。故本项目只能从供应商采购。
*、平台由黄山徽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承建,为保证此次网格化保障服务中的涉及的功能拓展正常开发使用,选择原开发商会减少重复开发和后续运维成本。
*、本项目涉及到众多人口、房屋、事件等家保密数据的处理维护,涉及到与外部多个部门及供应商的数据交互,其他公司无法保障实现本项目系统平台稳定运行。由原供应商进行本项目运维,满足数据无缝对接及信息数据共享的要求,减少了各种对接成本。避免出现多家供应商运维扯皮等不利因素。
综上所述,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力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黄山徽扬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置地国际广场***-***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袁俊
联系地址:黄山市综治中心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