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海城市接引大伙房水源水厂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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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海城市接引大伙房水源水厂建设工程(EPC)
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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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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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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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告资源交易网
监督部门
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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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海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城市兴海管理区站前街铁东委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老广济医院东***米原永强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