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长塘镇和平北部片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天津市 | 和平区
发布时间: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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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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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河源市长塘镇和平北部片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长塘镇和平北部片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时**分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东弘顺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源信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项目负责人

何文含

证书编号:

粤****************

谭斌学

证书编号:

粤****************

唐际佳

证书编号:

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管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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