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长塘镇和平北部片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河源市长塘镇和平北部片区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时**分在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完成了本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弘顺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源信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工期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及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何文含 证书编号: 粤**************** |
谭斌学 证书编号: 粤**************** |
唐际佳 证书编号: 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管部门: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