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霞浦县粮食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项目(一期)(监理)

采购结果公告 福建省 | 宁德市
发布时间:01月09日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霞浦县粮食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项目(一期)(监理)
联系方式
0593********
联系人:林**
招标人
0591*********
联系人:张**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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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霞浦县粮食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项目(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霞浦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目海路**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号福建商业大厦**楼****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霞浦县粮食物资储备保障中心项目(一期)(监理)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蔡燕惠、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资质等级: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沈左爱、范丽颖、黄金论、黄宇、陈凯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规定,本项目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少于**日。*、监管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霞浦县太康路***号;电话:****-*******

十、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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