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大道西段(湘江东路-永州大道)与迎宾西路(永州大道-机场)
纳污干管及配套路网工程检测及监测
更正(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李达大道西段(湘江东路-永州大道)与迎宾西路(永州大道-机场)纳污干管及配套路网工程”检测及监测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更正为: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投标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指已完或在建)一个市政工程检测业绩和一个基坑或边坡监测业绩(需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
更正为:投标人近*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指已完或在建)一个市政工程检测业绩(需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有效时间以合同签署的日期为准)。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更正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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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 |
投标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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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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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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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行为记录 |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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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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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备注*.中内容“如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或承诺书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分别为扣*分、扣*分。”
更正为:如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或承诺书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分别为扣*分、扣*分。
*、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有更正,请投标人以最新发布的澄清更正文件内容为准。
*、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答复,澄清如下:
(*)联合体成员是否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答:不做要求。
(*)实力及信誉表中关于“似工程业绩、现场检测及监测人员配备”、“企业实力”等评分要求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还是联合体成员提?
答:不做要求,联合体牵关单位及成员均可提供。
(*)实力及信誉表中关于“服务保障”投标人具有永州市本地CMA证书,问:若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永州市本地CMA证书是否应为牵头单位(检测资质的单位)具备?
答:不做要求,联合体牵关单位及成员均可提供。
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正文已上传,请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上述修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已做出相应修改,如招标文件与本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本修改公告为准。本修改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通知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