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评审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