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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的委托,对 葫芦河流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葫芦河流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李海片区一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已于****-**-** **:**:**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德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天 |
合格 |
杨晓宁 |
宁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烨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天 |
合格 |
苏娟 |
宁****************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宁夏吉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天 |
合格 |
杨万福 |
宁 **************** |
**.** |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或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公示期:****-**-**至****-**-**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 系 人:王敏 电 话:***********
代理机构: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阎云霞 电 话:***********
十、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