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 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 出让公告
禄资源土告字〔*** * 〕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禄丰市人民政府 批准,禄丰 市 自然资源局在禄丰 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挂牌 方式公开出让 禄丰市共计*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 出让 宗地 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 坐落 |
宗地 面积 (m *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设计条件 |
起始单价 (元 /m * ) |
起始总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 元 /m * ) |
土地出让履约金 (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 |
**** - G - ** 号 |
禄丰市碧城镇洪流村民委员会 |
****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m |
***.** |
**.**** |
* .** 元 / ㎡ 或 *.* * 元的整倍数 |
**.** |
* |
**** - G - ** 号 |
禄丰市 土官镇土官社区三合邑村 |
****.** |
工业用地 |
** |
≥*. * |
≥**% |
≤**% |
- |
***.** |
***.**** |
* .** 元 / ㎡ 或 *.* * 元的整倍数 |
**.** |
报名时间 |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至 *** * 年 * 月 ** 日 ** 时 * * 分止 |
||||||||||||
挂牌时间 |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备注 |
**** - G - **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宗地地上 建构筑物 不可分割,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宗地地上建 构 筑 物 一并挂牌出让,竞买人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宗地地上 建构筑物 随之成交。 |
二、本次 挂牌 出让公告在以下 网站 发布: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选择“楚雄州”。
(三)禄丰市人民政府网站 (********************************************************* ) ;
如有变化,将同时在以上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
三、竞买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 交 纳 土地出让履约 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多报无效。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 * 年 * 月 ** 日 * 时* 分 至*** * 年 * 月 ** 日** 时 * * 分止 到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 ********************************* )选择“楚雄州” , 免费下载出让文件。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 于*** * 年 * 月 ** 日 * 时* 分 至*** * 年 * 月 ** 日** 时 * * 分止登 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楚雄州)( ********************************* )选择“楚雄州” , 进行网上报名,交纳 土地出让履约 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后,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到禄丰 市 自然资源局五 楼财务室换取 土地出让履约金 正式收据,取得 土地出让履约金 正式收据后到禄丰 市 自然资源局 六 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进行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 *. **** - G - ** 号 宗地地上建构筑物一并纳入挂牌。地上建构筑物为罚没资产,地上建构筑物位于碧城镇洪流村委会炼甸村(寨头坡),一幢基础占地面积 ***.** 平方米的建构筑物,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为 *.****** 万元(大写:伍万柒仟贰佰叁拾陆元捌角贰分)一并纳入土地挂牌,待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支付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款给碧城镇人民政府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买办法: **** - G - * *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不可分割,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一并挂牌出让,竞买人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随之成交。
*. 竞买人必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楚雄州 ) (********************************* ) 选择“楚雄州”, 进行交易。如没有CA 数字证书的,须在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楚雄州 ) 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办理CA 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只需进入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楚雄州 ) 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 数字证书。
*. 办理 CA 数字证书:楚雄市永安路 *** 号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代理机构报名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办理CA 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数字证书办理热线:**********
** 小时技术支持热线: ***-******* *
五、 履约 金 交 纳
账户名称: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禄丰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丰南小区分理处
开户银行 账 号:*****************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转账或电汇的 土地出让履约金 应在 *** * 年 * 月 ** 日** 时 * * 分 前转入以上 土地出让履约 金专用账户并经禄丰 市 自然资源局 确认通过后方能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受理和确认竞买资格。
土地出让履约 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 (只接受转账或电汇,交纳 土地出让履约 金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 ,竞买人凭转账或电汇票据(并在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到禄丰 市 自然资源局五 楼财务室换取 土地出让履约金 正式收据。
六、挂牌报价
竞买人需在挂牌期间 ( ***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止 ) 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楚雄州 ) (********************************* ) 选择“楚雄州” 进行 报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挂牌转入限时竞价。如无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以挂牌最高报价成交。
转入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楚雄州 ) (********************************* ) 选择“楚雄州”, 网上交易 系统中 进行电子报价,报价时限为* 分钟,超过报价时限无人报价 的 ,以最高报价成交。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进行( 竞买 人确认竞买资格需提供纸质材料),交易结果以网上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 所有 税费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竞得人需取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同意文书后方能开工建设。
( 四 ) 竞得人交 纳的 土地出让履约金 ,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 人交 纳的 土地出让履约金 在土地挂牌截止后*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 五 )网上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 分钟,超过竞价时限无人报价,以网上最高报价成交。
( 六 )申请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 出让 文件或补充公告。
( 七 )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八 ) 该宗地为 已 报批 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 、 已办理 林地占用相关手续,无法律经济纠纷 ; 已达到通水、通电、通路等前期开发条件,并完成部分区域评估, 具备动工开发所需条件 。
( 九 ) **** - G - ** 号 宗地 地上建构筑物为罚没资产,地上建构筑物位于碧城镇洪流村委会炼甸村(寨头坡),一幢基础占地面积 ***.** 平方米的建构筑物, 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格为 *.****** 万元(大写:伍万柒仟贰佰叁拾陆元捌角贰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不可分割,一并挂牌出让, 参与 竞 买土地使用权的 竞 买人 需 自行到实地看样 , 竞买人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该宗地地上建构筑物随之成交。挂牌成交后,由竞得人支付地上建构筑物评估价款给碧城镇人民政府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 竞得人 在竞得 **** - G - ** 号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 禄丰 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碧城镇人民政府签订《地上建构筑物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地上建构筑物出让合同》的,均被视为违约。挂牌出让人可以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没收土地出让履约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禄丰 市 自然资源局(禄丰 市 金山镇入城广场旁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 )、禄丰 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禄丰 市世纪大街 与迤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
联系电话: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
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股****-*******
特别提示: *. 由于 CA 数字证书需要通过网上申请办理,提交、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竞买申请人须提前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楚雄州 ) (********************************* ) 选择“楚雄州”, 进行网上报名,在此期间未办理好CA 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的,一律不得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同时,如因竞买申请人没有提前办理好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进行报名的,一切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 竞买申请人须 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前 自行 通过CA 数字证书, 登录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 ?楚雄州 ) ( ********************************* ) 选择“楚雄州” , 等待竞价, 因自身原因未 提前 登录 调试的,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禄丰 市 自然资源局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