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水发兴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金鼎园区5#厂房屋顶光伏电站技改项目废旧设备资产
项目编号:SWZC250105
项目名称:珠海水发兴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金鼎园区5#厂房屋顶光伏电站技改项目废旧设备资产
项目编号 |
SWZC****** |
项目名称 |
珠海水发兴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金鼎园区*#厂房屋顶光伏电站技改项目废旧设备资产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珠海水发兴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标的名称 |
珠海水发兴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金鼎园区*#厂房屋顶光伏电站技改项目废旧设备资产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拆除、搬运、清理、回填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规定。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交易价款。如因受让方原因延迟签约或支付价款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全额扣除交易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