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分公司辕门街*号附*号门店招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一、采购内容
【大关分公司自有门店翠华镇辕门街*号附*号铺面因重装营业,现需重新招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昭通分公司实体渠道自有厅招商管理办法(****版)的通知》(中电信昭通【****】**号)的通知要求,现对大关县翠华镇辕门街*号附*号铺面招募合作代理商】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招商公告的报名截止日期,报名并通过资质审核仅一个供应商:大关县翠华镇文轩电信业务代办点,故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案进行公示。】
【本项目已按规定组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参选/应答】的供应商只有*家。】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大关县翠华镇文轩电信业务代办点】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不少于*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正坤】,【***********】[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范应焦】,【***********】[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