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居北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上海市 | 浦东新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3月27日
项目编号:310115117250206168859-15195081
预算金额:0.152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2
投标截止时间:2025-04-21
开标时间:2025-04-21
项目名称:大居北物业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02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大居北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居北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编号: ****-*********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大居北物业管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含**小时全天候安保(人防、技防)服务;**小时全系统设备管理、运行、维护服务;房屋修补、门窗桌椅修理;全空间(公共区域、接待室、会议室、部分办公室、更衣室、其他功能性办公室)保洁、会务接待及绿化养护。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 元。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项目采购的大居北物业管理服属于物业管理。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金晓路**号。
采购预算金额:*,***,***.**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最高限价:*,***,***.** 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一招一年。服务期限暂定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现场踏勘:****年*月*日**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晓路**号 联系人:薛静毅 ***********。
*、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晓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依仪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docx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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