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镇白沙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于****年*月**日进行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八仙镇白沙小学运动场及附属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XSCG-PL*******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
四、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利县水晶郦城**号楼*单元***室
联系电话:***********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建设内容:新建五人制足球场一个,***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一个,硬化软化场地****平方米,新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平方米,配套建设挡坎、大门、围网、灯光、给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配套购置相关体育设施设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八仙镇白沙小学校园内。
*.建设工期:***日历天。
*.项目预算:***.**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
六、磋商结果信息:
成交单位:陕西平利县德福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玖万柒仟元整(¥***.**万元)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东一路口
联系人:王亚平
联系电话:****-*******
七、磋商小组人员:徐亚妮 王晓波 熊紫恒 吴锋 魏武传
八、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
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