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二、项目名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星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东二胡同**号***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文书签名一体化系统 |
同方赛威讯 |
定制 |
*套 |
*,***,***.** |
*,***,***.**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存储 |
海康威视 |
DS-A*****R |
*套 |
**,***.** |
**,***.** |
高清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终端 |
科达 |
SCR****-D**EI-N |
*套 |
**,***.** |
**,***.** |
看守所远程提讯视频接入终端 |
科达 |
SKY-X***L |
*套 |
**,***.** |
**,***.** |
调音台 |
湖山 |
DM****-C |
*套 |
**,***.** |
**,***.** |
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等 |
方图等 |
FT-DSP****等 |
*套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青、吕晓辉、孙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收费标准,本项目按采购预算金额的*.*%收取;中标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元的,按人民币*,***.**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推送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联 系 人:刘倩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号伟峰东樾**号楼****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 系 人:林叶、郑蕾
电 话:****-********
邮 编:******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叶、郑蕾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