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车牌号为辽HF****,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一辆,该车于 **** 年 ** 月 ** 日 通过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总价为 ********.** 元。起拍价为 ********.**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 *** 元。 特别提示: * 、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请务必实地勘察,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对标的物的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和确认。若无法确认看样时,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但参加竞买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法院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若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 、法院不做标的物的正品瑕疵担保,涉及运输及搬迁费用自理。 * 、竞买人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托书、委托**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