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第二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采购公告 河南省 | 开封市
发布时间:2024-11-10
预算金额:20.1425万元
项目名称:开封市第二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371*********
联系人:黄**
招标人
037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开封市第二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开封市第二中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供应商为四川九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维方为四川九阵授权的河南颐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系统为我院的核心业务系统,为保障其运行稳定性及技术支持的时效性,需采购原厂维保服务,其产品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由于本次所采购的服务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仅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河南颐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号楼*层***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朱淑慧 河南万维科技开发公司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何闪闪 河南立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窦明明 开封建校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开封市第二中医院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无异议,本项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七、联系方式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第二中医院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万胜路***号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开封市财政局
地址:开封市大梁路***号开封市财政局****室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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