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长垣市洞庭湖路南规划路(卫河路西规划路-卫河路)建设项目(二次)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长垣市蒲北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长垣市洞庭湖路南规划路(卫河路西规划路-卫河路)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ZB***号(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
四、招标内容: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及涵洞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六、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蒲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陈富伦
注册编号:豫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天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博
注册编号:豫 ************
第三中标候选人:蒲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得分:**.**分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尚艳
注册编号:豫************
七、废标情况及原因:无
八、报价修正:无
九、所有投标人详细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十、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市蒲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长垣市崇礼路 * 号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垣市蒲西区人民路**号
联系人:冯方
联系电话:****-******* ***********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长垣市蒲北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