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灌溉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公告 海南省 | 东方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1-04-13
项目编号:dfzw20201104010
中标金额:479.011209万元
联系方式
1397*******
联系人:王*
单位: 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1897*******
联系人:林*
单位: 海南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灌溉项目(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灌溉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dfzw*********** )
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灌溉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fzw***********),确定dfzw**************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dfzw**************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灌溉项目
中标人:海南英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
项目负责人姓名:吴淑显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
响应情况:
二、其他公示内容
各投标人: 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灌溉项目(dfzw**********),项目编号:dfzw**********。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灌溉项目中标公示公告”,****年**月*日发布了“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智能光电控水灌溉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确定排名第一的海南琼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海南琼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为了不影响项目实施,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南英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东方市水务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方市东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方市东河镇
联系人:王健
电话:***********
邮件:*************@***.com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和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名门广场B*座****房
联系人:林工
电话:***********
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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