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七库连通水资源配置项目紫山分水口至惠东水库引调水工程-A段(紫山段)及C段(***国道段)补充通知(三)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已发布的惠安县七库连通水资源配置项目紫山分水口至惠东水库引调水工程-A段(紫山段)及C段(***国道段)(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三)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至****年修改为“****年至****年或****年至****年”。
*、因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书和工程量清单个别地方存在不一致,现对本项目预算进行重新调整完善,投标人须使用在本补充通知附件的预算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发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修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
注:本补充通知(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二)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三)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如中标人对取费标准、定额套用、缺漏项等仍有疑问,应依法依规向招标人提出疑议,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及相关依据,由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进行核定。
招标人:惠安县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