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需要,拟采购屏山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服务,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园林草地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交屏山县园地、林地、草地变化图斑开展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现需确定屏山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
工作内容:在已有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基础上,完成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
工期: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完成园林草地新增、变化图斑级别和基准地价信息补充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提交时间为准。
二、资质、业绩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本项工作提出的特殊条件:
允许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至少需要*名具有土地估价师证书;
**.类似业绩要求:*个,需合同或验收资料作为证明。
类似业绩:按自然资源系统部门技术规范完成的园地林地草地定级或基准地价制定。
三、技术(参数)要求及需提交成果
见合同样本。
四、报价要求
控制价:不高于*万元。
对本项工作的报价应是验收合格后的最终总价,已涵盖文件和合同所规定工作以及应提供的服务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包括合理利润、人工、材料、设备、保险、代理、税费、风险、安全、验收、专家评审、整改完善、后续服务等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五、公开询价
如有承担该工作意愿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时**分以前,将承担该工作的报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加盖鲜章并密封后,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参与报价。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君山大厦,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
注:*.通过邮寄方式参与报价,若因邮寄延误不能参与,后果自负;*.需在《报价函》后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承诺函、负责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书、业绩要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的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对收到的报价函进行评审,在合格报价中由低到高顺序推荐*-*家成交候选人。
若最终合格报价供应商仅有一家,直接确定其为第一候选人。若最低合格报价有*家以上,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人。
公开询价结果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bps.gov.cn/”发出(公示期*个工作日),第一成交候选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按相关要求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元(账户账号见合同样本)并到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同时启动工作。履约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转账退还,不计资金利息。
如成交候选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序递次确定成交人,并签订合同。
附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附件*:承诺函
附件*:报价函
附件*:合同样本
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