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
项目名称: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食材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食材配送单位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个月的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号都荟天地城C*-***(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号都荟天地城C*-***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号都荟天地城C*-***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名称:江苏省交通行业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
名称: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号都荟天地城C*-***
项目联系人:冒工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