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至宁洱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总承包第*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第*号补遗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万元人民币,支撑性报件费:****.**万元人民币,两阶段勘察设计费:*****.**万元人民币。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更改为“****年**月**日**:**时”。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负责人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中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由“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年以上(含*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更改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年以上(含*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经验,提供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两阶段勘察设计专用合同条款中的“**.*.*本合同暂列金额为: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动用。”更改为“**.*.*本合同暂列金额为: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书面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动用” 。
五、发布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详见附件。
招标人:普洱市综交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云南帮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