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第五小学新建校舍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古蔺县第五小学新建校舍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施工标段”作出如下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法〔****〕**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现修改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法〔****〕**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 号)第三条执行。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以本次补遗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古蔺县实验小学校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