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海口市人民医院西院项目-医疗区高压外线新建工程(项目编号:E****************)招标工作。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做出以下变更: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下载查看。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世纪广场路*号
联系人:林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金贸西路环海大厦*栋**B房
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