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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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紫云自治县****年猫营镇生态鸡养殖示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年猫营镇生态鸡养殖示范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投标承诺函”中的第(**)和(**)中内容有变更,变更如下:
其它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单位:安顺市麒丰昱力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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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