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金溪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web/home)网站乡镇系统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NC(****)-***
*、项目名称:金溪村集体土地租赁项目
*、采购需求:
标段号 |
招标内容 |
招标需求 |
租赁期限 |
招租面积 |
年租金最低限价(元) |
* |
位于龙观乡金溪村 |
资产出租 |
**年 |
场地面积约*.*亩(****.**㎡) |
*****元/年,第一期(第*至*年)年租金为年租金报价,第二期(第*至**年)年租金在第一期(第*至*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第三期(第**至**年)年租金在第二期(第*至**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第四期(第**至**年)年租金在第三期(第**至**年)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基本条件:自然人或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网站乡镇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选取)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侯工(***********)、黄工(***********) ;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公开选取公告及招标(选取)文件下方的“招标(选取)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选取)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 如有补充的招标(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 招标(选取)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观乡公共资源交易站(*号楼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龙观乡公共资源交易站(*号楼一楼会议室),营业执照注册人或自然人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RMB*****元)。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金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观支行;
银行账号:*****************;
(*) 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 温馨提示: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以自然人名义投标的则从其本人银行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企业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以自然人名义投标的另须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号豪如大厦***室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