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AHP-JL-****-ZB-***
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无人机测量系统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以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号)批准招标,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招标全过程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无人机测量系统及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无人机系统*套、电子天平及土壤ph计;采购数量:*批;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投标标的物;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不准参加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四楼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四楼开标室。
*.*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四楼开标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高丽萍
联系电话:***********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与树勋街交汇中吉大厦**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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