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YCTD****-**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伊川县二程大道以南、鹤鸣路以东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YCTD****-**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联合申请竞买的,要在联合竞买协议中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为联合体或新成立的公司。(二)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网上挂牌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通知为准。 (四)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逾期由竞得人承担相应责任。(五)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伊川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六)数字证书办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伊川县二程大道西段**号
联 系 人:张孝宁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伊川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