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精神障碍康复社区建设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绵竹市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绵竹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董磊,刘亚波,秦维灿 | ||
总中标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绵竹市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三和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栋**楼*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精神障碍康复社区建设磋商文件(**********) | ||
附件* |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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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精神病医院 | 绵竹市孝德镇清华社区*组 | ***,***.**元 |
合同包*:
服务类(绵竹市精神病医院)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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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保障服务 | 精神障碍康复社区建设 | 本次采购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康复服务范围可辐射服务绵竹市剑南街道、紫岩街道、孝德镇清华社区,已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管理的且有康复意愿的非严重精神障碍个体。实际服务人数以成交供应商摸排后报各街道、社区核定并报采购人备案为准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方式主要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站点服务与上门服务相结合为主,其中非严重精神障碍个体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站点康复服务人数不低于绵竹市剑南街道、紫岩街道、孝德镇清华社区非严重精神障碍个体总人数的**%,非严重精神障碍个体接受居家上门服务人数不低于绵竹市剑南街道、紫岩街道、孝德镇清华社区居家精神患者总人数的**%且服务次数在服务期限范围内不低于*次等 |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场所配置,达到采购人要求,通过采购人验收。服务场所配置部分验收合格后,从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成交供应商须履行为期三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服务结束后进行本项目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验收 | 以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 ***,***.** |
董磊(采购人代表)、刘亚波、秦维灿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根据川财采〔****〕**号文、发改价格〔****〕***号文及参考计价格〔****〕****号文的相关规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名称:绵竹市民政局
地址: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栋**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