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永安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安市五一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X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代 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 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TH[GK]*******-*包* :元
收取对象:
更正为代 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计取;成交金额超过***万的:其中***万按成交金额的*.*%计取;***万-***万部分金额按*.*%计取;***万-****万部分金额按*.*%计取;(不足****.**元按****.**元收取)向招标代 理机构缴纳代 理服务费,缴后不退。服务费开户信息: 开 户 名: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梅列支行 帐 号:******************** 。中标人退还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且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政府采购系统备案。纸质合同送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加盖鉴证章留存备案一份。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代 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TH[GK]*******-*包* :****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
地 址:永安市五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丁香新村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
电 话:***********
三明天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