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美丽中国花木(罗汉松)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项目招标编号:E*******************)更正内容如下: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条款的资格评审标准中(一)企业基本情况(*.*-**.*分)”为“(*)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得**分。”现变更为:“(*)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得**分。”;
*、本项目但凡与变更后内容不一致的,均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凯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罗汉松施工)*更正公告一(盖章扫描).pdf 附件:[E**********************]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美丽中国花木(罗汉松)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GXCF 附件:清廉从业提醒函投标人.doc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