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包头市东河区2018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东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8-08-12
包头市东河区****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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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号 |
评审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期限: |
*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内涵盖相关营业范围,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同时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或工业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且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资信良好;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 *、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满足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单位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 |
采购人地址: |
东河区党政大楼 |
采购人联系人: |
张思宇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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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东友谊大街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任明燕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采购文件: |
采购公告.docx |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年**月**日 |
*,***,***.** |
北京华清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号院*号楼*层***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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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包头市东河区****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自动雨量站、自动水位站、雨墒共享站、视频监测站、无线预警广播站预警监测更新改造工作、山洪灾害危险区域调查评价工作、群策群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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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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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任育红、吴静、吴丽娟、张思宇、贡忠良 |
质疑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林业水务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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