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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法制信访局的委托,就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人民法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中标公告内容变更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伊滨采购 【****】***号
*、采购项目名称:李村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工程名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人民法庭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洛建招****-***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元
*.建设地点:伊滨区境内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洛阳市伊滨经开区李村镇玉泉街与梁村路交叉口,占地*.*亩,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审判办公用房,装修、门卫室、大门围墙,院内绿化等。
*.计划工期: 四个月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个标段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八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三、中标情况
项目名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李村人民法庭建设项目;包号:*。
中标人名称:河南明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室
中标金额:*,***,***.**(单位:元)
施工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四个月;项目经理:胡晓明;执业证书信息:豫***********
四、评审专家名单:于峙帅、尤永学、赵燕、张泽玲、张延强(主任)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伊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万的项目按标准计价的**%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收费金额:**,***.**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中标公告内容以此次发布为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法制信访局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学府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会展国际****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伊滨经开区(示范区)法制信访局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学府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会展国际****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