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急抢修祥和路*号污水提升泵站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竞谈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急抢修祥和路*号污水提升泵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
新财竞谈采购-****-* |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急抢修祥和路*号污水提升泵站项目 |
*******.** |
*******.** |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应急抢修祥和路*号污水提升泵站。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信誉要求:根据财库[****]***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至*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方式:
(*)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投标单位需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更新完善投标单位详细信息,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并对所完善信息负责,投标人的错误判断和鉴别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售价:*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河南省新郑市滨湖路与祥和路交叉口往西北约***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姚寨路交叉口天一大厦A座****室
联系人:单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