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押运智能识别系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采购押运智能识别系统全区**个代理金融网点(城区**个、大安**个、洮南**个、镇赉*个、通榆*个)。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代理金融网点押运交接智能化识别管理系统租赁费用为每套*.**万元,付费周期*年,每年每处网点付费*.**万元;*年累计费用**.**万元(含税价格),已经列入年度预算,成本计列在邮政公司邮务账,成本支出由各县(市、区)分公司承担,因租赁期限为三年,****年预算费用为**.**万元,****年预算费用为**.**万元,****年预算费用为**.**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根据实际发生据实结算,由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符合中国邮政〔****〕*号-关于印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年修订版)》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指定供应商的采购(包含扶贫产品);或虽未指定供应商,但是指定的产品(品牌、型号、性能指标等)、特定服务等经论证仅唯一供应商可提供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华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乙*号院*号楼*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招标代理机构。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单一来源公示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号金鼎大厦**楼
联 系 人:崔玲玲、王蕴青、胡海燕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