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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维护服务项目
询价邀请公告
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维护服务项目供应商,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测维护服务
(二)项目编号:LZZY*******
(三)资金预算:*****元
(四)项目简介:七氟丙烷灭火装置(***L)*台,七氟丙烷灭火装置(**L)*台,需对灭火装置进行全面检修,包括拆卸、运输、检测和安装等工作,并添加合格的七氟丙烷药剂。检验合格的气瓶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TSG**-****的规定打上或压印检验标志,喷涂检验色标,出具检验合格证,作为气瓶检测资料留存档案室,不合格的气瓶组需出具不合格检测说明并进行更换。
(五)服务期限:**天以内。
二、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核准项目代码须包含RD*。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号)要求,过渡期证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验机构)的,核准项目代码须包含PD*、PD*。
(二)供应商须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且准予充装介质应含七氟丙烷;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低价法,即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照报价进行评选,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号)****室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审核合格的参与供应商即可领取该项目询价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份。
(二)报名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需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份,出具受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份;
(三)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份;
备注: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确保向询价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畅通及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询价文件售价
本次询价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接收地点: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室(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号)。
询价会议时间:****年*月**日**:**。
询价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室(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号)。
七、联系方式
询价人: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qq.com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