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夹江县天网三期及视觉计算边缘节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更正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评审总得分(第*候选人):**.**,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采购结果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号
中标金额:夹江县天网三期及视觉计算边缘节点项目(单价):****元
本项目共计***条链路,服务期**个月,合计******=*****项
单链路中标价:****元/月,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名称:夹江县公安局
地址:夹江县振兴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惠安路**号**幢*单元*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老师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