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查验服务。查验服务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号);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文件。二、消防检测服务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