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中心学校平阳路中心校殷家堡***校区****年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中心学校 | ||
行政区域 | 山西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中心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小店区平阳景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不使用 | ||
代理机构地址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中心学校
项目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中心学校平阳路中心校殷家堡***校区****年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中心学校平阳路中心校殷家堡***校区****年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场所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桥东东南“汾河景观***”项目*号楼商用房及室外活动场院。具体如下
*.*号楼面积:楼层共计*层,地上*层,建筑面积约****㎡;
*.学生活动场地面积:*号楼门前场地和*号楼南侧场地为学生活动场地,占用面积约****㎡;
*.地下室面积: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拟租赁的房屋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桥东东南“汾河景观***”项目*号楼商用房及室外活动场院。原先因小店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殷家堡村需整村拆迁改造,殷家堡小学需要搬迁到过渡场所开展教育教学,经区政府批准,租赁滨河东路景观***小区*号楼商用房为殷家堡小学的教学楼,*号楼场院为学生活动场地。现由于校区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新建校舍尚未完工,不具备搬迁条件。为满足教学需求租用场地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提升办学条件,方便教学管理,经征询使用单位需求和意见,拟继续租用原场地。一是由于该场地配套设施已经完善,前期已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装修,水、电、暖、网络、电话、监控等设施设备齐全,且房产具有不可移动性特征。二是若更换场所会造成先前投资浪费且办公场所的不稳定、不利于办学工作的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此类型房屋租赁进行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山西汾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黄陵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闫腊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小店区平阳景苑**栋****
*.财政部门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昌盛西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