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安实业服装创研智造中心一期项目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聘,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截图);
*.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供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须的办公条件(提供办公场所的购房或租赁合同及照片);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记录中,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响应申请。
二、获取及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公开选聘的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公司***办公室领取公开选聘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行政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三、特别声明
为确保竞争的公正性和项目的透明度,在服装创研智造中心一期项目的分项招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关联企业以及母公司均不得参与投标,确保项目的公正性不受任何潜在影响。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省国锦湘安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号
撰 稿:周志翔
责 编:何 盼
初 核:岳 晏
复 核:徐文厚
审 定:王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