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葛公镇、洋湖镇农具临时堆放仓库和临时安置点建设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安徽省 | 池州市
发布时间:12月26日
联系方式
0566********
联系人:王*
单位: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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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东至县葛公镇、洋湖镇农具临时堆放仓库和临时安置点建设项目(二次)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 浏览:***次 

东至县葛公镇、洋湖镇农具临时堆放仓库和临时安置点建设项目(二次)评标工作已于****年****日完成,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推荐顺序

候选人名称

报价(元)

备注

*

东至盛光建设有限公司

*******.**

*

安徽辰星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安徽石头记建设有限公司

*******.**

二、否决投标情况

三、联系方式

  购 人: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印象东流大酒店

 系 人:

  话:****-*******

四、公示期

********日至********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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