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南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01-08
项目编号:2023-12-39
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1593*******
联系人:陈**
招标人
0377*********
联系人:闫*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 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采购 河南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学院路*号 ***,***.**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 一年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门艳丽、徐强、李鹏舫(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
地址:南阳市中州西路
联系人:陈宏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宛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七一路***号
联系人:闫雪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雪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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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校园安保服务项目成交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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