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项目名称:烟台毓璜顶医院输液工作站、婴儿暖箱(增加转运暖箱)等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柒拾陆万元整(¥*,***,********元),其中A包:********万元,B包:********万元,C包:********万元,D包:********万元,E包:********万元,F包:********万元,G包:********万元,H包:********万元。采购需求:完成烟台毓璜顶医院输液工作站、婴儿暖箱(增加转运暖箱)等设备采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约完毕。供货安装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人所投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