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T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团东至连霍高速,南至紫阳湖中路,西至融合北路,北至兰新铁路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T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宗地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三)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 (四)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五)地块涉及契税由竞得人承担。 (六)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方式向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否则视为放弃竞买权。 (八)竞得人未当场签订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放弃竞得地块、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五一农场十二师市民中心
联 系 人:张煦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新疆绿洲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账号:*****************